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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03:54:42  浏览:825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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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0]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设计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见附件一),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保护。现将标志向社会正式发布,开始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志由标准图形和再制造中英文文字组成,所有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未经所有权人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或擅自改造标志。
二、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简称试点企业)(见附件二)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注在再制造产品上的标志应能永久保持。标志发布之前已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可不再标注。
四、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可以单独在企业的特约维修点、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场所或媒介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也可与再制造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等信息组合使用。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标志的使用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标志、销售没有标志的再制造产品的行为,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六、标志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
关于标志的使用范围变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另行通知。

附件: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W020100225428832755802.pdf

     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W020100225428833390175.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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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中国是个特权社会,不管你承不承认。官员是特权人士,军人是特权人士,巨商富贾有时也是特权人士。有特权就有不平等,所以,许多中国人的梦想就是挤入特权者的行列,拼着老命也要挤进去。一旦成为特权者,可以低价买好多房并空在那里不住,可以免费出国旅游,可以跟许多女人上床,更为重要的是,如果犯了罪,还可以获得刑罚上的“最惠”待遇。同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是庶民干的,那可能会被以更重的罪名判处刑罚,如果是特权者干的,那就享受更轻的罪名所规定的处罚待遇。

跟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这样的。

依据中国刑法,幼女指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不满十四周岁,毫无疑问属于未成年,当然,每个人应该都知道,满十八岁才算成年,各个国家的刑法都是严格保护未成年的,只要是针对未成年实施的犯罪,罪犯都会被加重处罚的。但是中国的刑法,对女童的保护,似乎故意为特权者留下了不错的空间,也似乎为腐败留下了余地。如果你是官员,你跟幼女发生性关系,稍微运作一下,你就可能是嫖宿幼女了;如果你是有钱者,你打点一下,你也可能是嫖宿幼女了。但是,如果你是庶民,对不起,公检法们开始要严格保护幼女了,你犯了强奸罪!

强奸罪跟嫖宿幼女罪,最根本的不是量刑轻重的问题,更为要命的是,嫖宿幼女,幼女是被当做“妓女”来看待的,用文明却更虚伪一点的说法是“失足妇女”,十三四岁,就被一纸判决书认定为“妓女”,请问,这个国家的这些女童会有人权吗?即使你们特权者不把美国关于中国的人权报告公布出来,老百姓难道就不知道自己国家的人权糟糕成什么样子吗?“妓女”,这是影响名誉权的一个称谓,特别是用于描述未成年人时更是如此,因为,这不但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也侵犯了他们父母的名誉权,但是,中国法院的法官们却体会不到这点,或者体会到这点了,但是良心被狗吃了,当然,或许法官实属无奈,因为中国的刑法,在这方面,就属于严重没有人权的法律!

许多国家,跟十四周岁以上的女童发生性关系,都要被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别说是跟十四周岁以下的女童了,这些国家,谁这样干,谁就一定会被判刑好几百年。 在美国,凡是和14-16岁以下少年儿童发生性关系的,一概会被视为强奸罪,不管当时的情况如何,也不管是男女,只要成人与未成年少年儿童有性关系,有人举报,提起诉讼,一旦确认属实,成年当事人就会被判强奸罪。哪怕真的是这个未成年人是作为性交易工作者,与成年当事人有交易关系,也照判强奸罪。

美国的孩子不用天天歌唱伟大领袖,不用天天戴那个劳什子红领巾表达忠诚,但是他们的法律严格保护他们,他们的法律严厉处罚那些伤害他们的人,11岁的美国金发少女杰西·李·杜加德在上学路上遭一对假释犯夫妇绑架。随后一直被绑匪囚禁在一个装有隔音材料的屋棚中,成为绑匪性奴。多年后被警察查获,在2011年6月2日,这对夫妇被法庭裁决各自获刑431年和36年。

人权首先应该是儿童有没有人权。

进六十年来,中国大陆的许多官员已经跟无数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了。近三十年来,许多少女成为官员们的猎物而备受摧残。近十年,许多官员更加肆无忌惮,他们不再攀比二奶的数量了,而是攀比跟多少女童发生性关系,特别是跟多少还是处女的女童发生性关系。中国官场空前地糜烂和变态,中国官场成为严重侵犯人权的暴力场所,在这个官场里的许多官员成为严重侵犯人权的十恶不赦的罪大恶极的罪犯!

中国的人大是个什么机构?这个机构,实质上是为特权提供方便之门的机构,别的不说,就从他们立法制定“嫖宿幼女罪”这点来看,这个机构绝对应该深刻检讨并向全体国人道歉,我们甚至可以想象这样一幕场景,当一两个还有良心的官员在人代会上唯唯诺诺不同意嫖宿幼女罪时,那些跟蹂躏过未成年少女的高官便有些脸红心跳,不过,当他们看到绝大多数官员都脸红心跳时,他们有马上恢复平静,并且异口同声地说,有些女孩子,虽然只有十三岁,但是他们却像二十三,而且许多女孩子主动勾引男人,还有许多女孩子本身就是娱乐场所的卖淫女,所以,如果是跟这些女孩子发生性关系,应该另当别论啊!

嫖宿幼女罪就此出笼!

许多人大代表们纷纷举手赞成,那些从不投反对票从不给国家添乱的演员、主持人、省长、市长等等,都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奴才手和特权手!

中国的人大,中国的立法者,你们太对不起这个国家的花朵了!

如果你们认可你们机构名称前面的“人民”二字的分量,就请你们尽快开会修改你们对未成年少女缺乏严格保护的刑法。

第一,取消嫖宿幼女罪,幼女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特别是在“性行为”这方面,各文明国家的做法,都是通过法律确认他们是没有自主能力的,所以,即使一个女童真的是通过跟别人发生性关系获取金钱等好处,并且她这样做没有受到任何强迫,那也不能认为他们就是妓女,因为法律认为他们没有这种心理确认的能力。

第二,要把“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为重罪,最轻要判处无期徒刑并不得减刑不得假释,重则要立即处死。严刑峻法未必就能全面遏制犯罪,但是如果没有严刑峻法,那潜在的罪犯会更加猖狂。

中国的人大官员们,你们是特权者,但是别忘了,特权社会里,人人都可能是特权的牺牲品。你们家的女孩子总不可能在脸上写上他们是特权子弟吧?所以,如果流氓们看中了你们家的女孩子,并跟你们家的女孩子发生性关系,你们恼羞成怒,要求法院以强奸罪惩罚他们时,你们却发现强奸你们家女孩子的人竟然是比你们更高的特权者,他们已经打点好,要求法院以嫖宿幼女罪善待他们时,你们会不会有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凄凉呢?当然,你们的孩子是无辜的,但是你们却是无德的,别忘了,特权者的无德,伤害的不仅仅是良善的庶民,也有可能伤害自己的家人!


关于调整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通知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安组委字[2005]1号

关于调整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总工会、团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5-6月份在全国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通过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为配合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调整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突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这个中心,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创造安全生产的法制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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