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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档案保密工作保障措施/张智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01 21:01:47  浏览:88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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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档案保密工作保障措施

张智涛


  档案资源作为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密工作带头档案事业发展和国家案例。笔者仅就如何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阐述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强化档案保密意识

  和缓档案部门要不断增强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和不断强化档案保密工作。要驾驭档案保密宣传工作的力度,通过对《档案法》、《保密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档案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提高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对涉密纸质档案、磁性介质的借阅、保管、销毁等环节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万无一失,把安全责任意识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始终。同时,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把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讲清、讲明,把泄密的危害和后果讲足、讲透,让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二、加强档案库房安全建设

  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是做好档案保密、维护档案安全的基本保障。首先,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盗门、铁栏窗、报警器、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设施,并随时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其次,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双人双锁等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其三,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应单独保管,要设带锁的移动密集档案架、带密码锁的保险柜等,从保管条件上确保档案的安全。其四,应减少档案的破损率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如,对不易保管的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应配备专用的档案消磁柜;对容易破损的硫酸纸图等重要档案配备好防潮、增湿设备。另外,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不定期组织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在认真清点核对档案数目的同时,及时发现和消除档案库房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检查、及时清理,采取切实的有效措施,堵塞危及档案安全的漏洞。

三、完善保密档案借阅管理

  加强保密档案借阅制度建设至善重要。应制定细致完善的档案借阅制度、外借制度、复制制度等。各项档案借阅规章制度的条文应严密而简明,便于执行,并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总结,不断充实和完善,确保保密档案的安全。保密档案的借阅、移出、销毁等应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必须按要求填写撮单,由直接领导、项目负责人签字,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填写借阅卡及借阅簿,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借阅人要遵守保密制度,严禁转借泄密和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转让档案技术成果。保密档案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核对、检查、维护与安全,不能私自撕拆、涂改,更不得缺页少项。借阅的档案要保管好,不能丢失,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档案部门报告,进行补救。保密档案的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因项目周期长而不能及时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对长年欠档,经追究仍不交还或造成遗失的,必须追究其责任,按国家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此外,因工作调离、离退休和长期病休的,出国工作及出国探亲的,都必须全部清还借阅的档案,由档案室签字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属借调工作人员借阅保密档案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代借,当其离院时由代借人还清档案。

四、加强电子档案管理

  安全保密措施是衡量电子信息安全与否、电子档案管理完善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电子档案从保管形式上主要分为两种,和种是存储在磁盘、光盘上的电子档案,另一种是存储在网络数据库中的电子档案。存储在磁盘、光盘上的电子档案,相对比较好管理。在保管方面主要做好防消磁、防损坏工作,必要时可以复制副本或异地保存。在借阅方面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所借的电子档案项目要与正在设计的工程项目内容相同,且要经主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二是要根据使用者的情况而,不可以无原则地向所有使用者提供全部利用方式;三是应根据电子档案内容的秘密等级进行有效管理,对秘密等级比较高的,不宜用拷贝的方式提供利用;四是要对重要电子档案的信息内容进行加密处理。而存储在网络数据库中的电子档案,则应重点做好数据库的安全与保密工作。首先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做好内外网分离工作,并对内外网服务器部署好防火墙;涉密计算机不得与国际互联网相连。其次,为了防止内部人员将保密资料非法外传,需要对每个人做好权限控制,确保保密数据只能被有权限的人使用,且整个使用过程应被完整记录,做好事前防御,事后追踪。其三,可根据权限查阅,在权限范围内更改、编辑图纸、文本,但是不能将图纸及文本本身或者内容下载到终端用户及任何设备上。这样,所有的保密数据统一集中地保存在服务器上,既有效又安全,从根本上杜绝保密信息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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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
山西省人大



(1988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禁止赌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凡用麻将、扑克、骰子、牌九、纸牌等做赌具或用押宝、抽签、设彩、摆象棋残局、打台球及其他方式,以财物作赌注计输赢的,均属赌傅行为。
任何赌博行为都必须禁止。
第四条 查禁赌博活动,应坚持主管机关与各单位齐抓共管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查处赌博活动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在查处赌博活动中,要依靠群众,严格依法办事。
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基层组织,都负有禁止赌博的责任,应对本单位人员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并把禁止赌博列入规章制度或乡规民约,建立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禁止赌博组织。发现赌博活动应立即制止、举报,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对赌博活动放任不管或隐瞒不报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
第七条 任何公民发现赌博活动都有权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报告。对检举揭发赌博活动的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有责任为他们保密。
对制止、检举揭发、查处赌博活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任何人不得对制止、检举揭发、查处赌博的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加赌博输赢额、赌资、赌注较小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的;
(三)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或其他条件的;
(四)为赌博通风报信、站岗放哨的;
(五)招引他人赌博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八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也可以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加赌博输赢额、赌资、赌注较大的,或经常参加赌博输赢额累计较大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两次以上的;
(三)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参加赌博的;
(四)因赌博受治安处罚后又参加赌博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或者为参赌人员充当保镖的;
(六)流窜赌博的;
(七)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查禁赌博公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赌博团伙的首要分子;
(二)参加赌博输赢额、赌资、赌注巨大的;或经常参加赌博输赢额累计巨大的;
(三)为赌博提供场所,抽头渔利三次以上的,或抽头渔利数额较大的;
(四)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为赌博提供场所并抽头渔利或参加数额较大赌博的;
(五)流窜赌博输赢额、赌资、赌注较大的;
(六)教唆、诱骗、胁迫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参加赌博后果严重的;
(七)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查禁赌博公务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在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赌博的;
(二)用公款进行赌博的;
(三)携带凶器参加赌博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赌博的;
(五)屡教不改的;
(六)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
第十二条 参加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主动到公安保卫部门和有关单位登记悔过的;投案自首并保证改正的;检举揭发他人的;被胁迫参加赌博、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十三条 纵容、包庇赌博活动的或对制止、检举揭发、查处赌博的人及证人打击报复的,应依法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因参加赌博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给予行政处分。
城镇、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因参加赌博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赌资、赌具以及赌博所得财物,一律没收。赌债一律废除,已经索取的,由公安机关追回没收。
第十六条 罚没财物按规定上交国库。
第十七条 在查处赌博活动中,失职、泄密、侵吞赌资、徇情枉法和敲诈勒索的,应依法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 凡为赌博人员说情的,执法机关应坚决抵制,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给说情者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给予治安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决定劳动教养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执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年9月27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文明办[2005]2号

  近年来,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设施功能配套完善,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队伍机制健全完善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决定,命名中国科学技术馆等70家单位为“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示范基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设施功能,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活动基地的参与性、互动性、实践性、教育性,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名单

北京市:

  中国科学技术馆 中国儿童中心 北京市少年宫 北京市青少年科学技术馆

天津市:

  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唐山市科技馆

山西省:

  太原市儿童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生态园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辽宁省:

  沈阳科学宫 大连市青少年宫

吉林省:

  长春市宽城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 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

上海市: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上海科技馆 中国福利会少年宫

江苏省:

  南京市青少年官 无锡市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浙江省:

  东海少年军校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合肥市少年宫 蚌埠市科学技术馆

福建省:

  福建省科技馆 厦门市青少年宫 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

江西省:

  江西省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南昌市少年宫 全国中小学陶艺培训基地

山东省:

  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潍坊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 青岛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河南省:

  河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洛阳市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湖北省:

  沙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武汉市青少年宫

湖南省:

  长沙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雨花营地 益阳市南县未成年人体验式德育基地 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广东省: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共青团深圳市委教育基地 广州市少年宫

海南省:

  海口市青少年官 文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植物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重庆市:

  重庆市少年宫南湖少儿野营基地 重庆市五云山寨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四川省:

  四川省妇女儿童教育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少年宫

贵州省:

  贵阳市青少年宫 贵阳市南明区少年宫

云南省: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巴松措青少年活动营地

陕西省:

  陕西省科学技术馆 陕西省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甘肃省: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庆阳市青少年宫

青海省:

  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青少年宫 克拉玛依市青少年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库尔勒三十团“双丰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 石河子文华航模辅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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